一、修订背景
《教育部办公厅365体育彩票: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要求,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365体育彩票: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实行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2024年12月,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另外从生源变化趋势看,今后几年我市小学生源将逐年回落。目前我市正不断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总体公办学位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受教育权利,有利于提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
二、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我市新市民。
2.时间范围: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22条,包括总则、申请条件、积分项目、申请受理、审核评分、入学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内容,另有附件“昆山市积分入学计分标准及分值表”。核心条款修订如下:
一是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中,明确昆山市新市民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是第二章“申请条件”指出,申请子女入读本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时,持有本市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住宅类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
2.申请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6个月及以上;
3.申请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12个月以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
四、政策变化
一是简化了“新市民”的表述,将原政策中新市民子女的表述与申请条件分开。
二是降低了积分入学准入条件。将原政策“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改为“申请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6个月及以上”。将原政策“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请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改为“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12个月以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
五、实施与执行
1.执行主体。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各区镇和有关部门开展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负责政策制定和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各区镇设立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窗口,负责积分入学的政策咨询解释、网上信息核对、资料现场初审等工作。
各积分项目对应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项目的积分审核。
2.执行流程。4月10日前公布当年度准入学校名单并开放学区查询。
积分入学采取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为当年度4月10日至4月30日17时。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4月10日至4月30日17时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积分入学窗口进行审核。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评分,并在5月31日前完成审核评分工作。
6月1日至6月14日17时为申请人查分阶段。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招生入学填报系统查分,对个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积分入学窗口提出积分复核要求。窗口人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月12日前公布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7月19日前公布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
新市民子女根据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达到区镇准入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家长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作统筹协调。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准入公办学校可供学位数、申请人积分排名和第二次填报志愿情况,公布各学段积分入学名单。
取得积分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凭有关材料原件在准入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