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山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昆安〔2024〕11号)和安全生产“六化”建设等工作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冬季季节特点和民政服务场所特性,全面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全链条治理,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值守,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重点任务
(一)消防安全方面。
全面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机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紧密围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指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排查检查指南》扎实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风险盲区。各区镇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强“网格化”巡查、联合督查、“回头看”检查等,全力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燃气安全方面。
持续开展用气安全排查,聚焦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厨房油烟管道是否每季度清洗等重点风险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督促用气机构每月自查并落实燃气维保单位上门专业检测,要求机构常态化组织“班前班后五分钟”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提醒民政服务机构开窗通风、人走关阀。
(三)食品安全方面。
全面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场所设备清洁维护、粗加工管理、烹调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以及食品库房管理等重点环节领域开展全方位检查,督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用餐。
(四)电动自行车方面。
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严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推动设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快配备消防长钩、锂电池专用灭火器、智能AI摄像头“新三件套”,着力提升本质安全。
(五)自然灾害方面。
聚焦寒潮、大风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加强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督促机构做好供水、供电、供气及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全面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保障生活设施、供暖设施、安全设施正常运转。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分动员部署、行动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百日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各区镇、各机构按要求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行动实施阶段。从即日起,各机构通过“养老场所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平台”“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等平台开展全面自查自改,自查工作贯穿行动全过程。从2024年12月20日起至春节前,各区镇、局各主管科室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以赴做好专项领域治理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后,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实施跟踪闭环管理。同时,梳理汇总行动开展情况、取得实际成效,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成果、固化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