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直播_365体育彩票-竞猜网投 / 新闻动态 / 热点专题 / 往期专题 / 行政复议

范某不服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案行政复议决定书

时间: 2024-12-30 16:06 来源: 昆山市司法局 访问量:
【字体:

申请人:范某。

被申请人: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昆山市昆北路4号。

法定代表人:陈国平,局长。

申请人范某不服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投诉举报昆山市花桥镇某汽车用品店销售的车膜涉嫌虚假宣传案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于2024年9月24日(收到日期)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因申请资料不齐全,本机365体育彩票:2024年9月30日通知申请人补正。2024年10月16日收到补正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2.请求对申请人的举报重新作出处理,对抖音某店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4年8月27日在全国12315平台,举报抖音某店铺的虚假宣传行为,被申请人于2024年9月6日作出答复。申请人对此不服,具体如下:8月14日申请人在抖音平台某店铺购买一卷汽车改色膜,商家直播间宣传699元包工包料安装,且只有两单,来诱导申请人购买,却被告知需要额外支付1000元施工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店铺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综上,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重新调查某店铺的虚假宣传行为。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1.全国12315平台工单截图;2.营业执照截图;3.直播截图;4.购物订单、账单详情、消费详情截图;5.银行信用卡账单明细等。

被申请人称:1.被申请人对涉案举报的处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2024年8月27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通过12315平台提交的举报单,申请人称其在昆山市花桥镇某汽车用品店的抖音网店直播间购买车膜一卷,直播间宣传699元包工包料包安装,其购买后却被告知要额外支付1000元施工费,其认为商家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并诱导下单,要求依法查处。2024年9月5日,被申请人对商家授权委托人刘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其表示已进行整改,并向申请人提供了涉案产品交易快照及主图页面、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2024年9月5日,被申请人经核查后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鉴于商家无刻意隐瞒的主观意图,属于首次违法,后果轻微,且主动整改,经批准决定不予立案。2024年9月6日,被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该不予立案决定,以上处理程序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1.全国12315平台举报单及附件;2.案件来源登记表;3.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6.询问笔录;7.商品截图及订单截图2张;8.情况说明;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截图;10.不予立案审批表;11.全国12315平台反馈信息记录等。

经审理查明:2024年8月27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国12315平台举报单,申请人称其于2024年8月14日在昆山市花桥镇某汽车用品店(以下简称被投诉举报人)开设的抖音店铺的抖音直播间购买车膜一卷,直播间宣传699元包工包料包安装,购买后却被告知要额外支付1000元施工费,其认为被投诉举报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并诱导下单,要求依法查处。2024年8月27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事项予以登记并进行核查。2024年9月5日,被申请人对被投诉举报人委托代理人刘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其表示被投诉举报人在抖音直播间宣传一款699元的产品包工包料包安装,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需要支付1000元施工费,下单后客服会将施工费的情况告知消费者,且产品主图页面标注了“可提供全国包安装服务,常规车型施工费统一价1000元”,若无法接受施工费可以申请退款,并表示已进行整改,向被申请人提供了涉案产品交易快照及主图页面、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2024年9月5日,被申请人经核查后认为,被投诉举报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鉴于其无刻意隐瞒的主观意图,属于首次违法,后果轻微,且主动整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2024年9月6日,被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该不予立案决定。内容为:“365体育彩票:您反映的昆山市花桥镇某汽车用品店施工费相关事宜,经查,包工包料包安装是指该店可以提供指定门店施工服务,但施工费需自行支付,我局告知该店此行为涉嫌违法并责令其整改,现该店已整改,无需额外支付1000元施工费,因初次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立案。因商家拒绝调解,我局决定终止调解。”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全国12315平台工单截图;2.商家营业执照截图;3.商家直播截图;4.购物订单、账单详情、消费详情截图;5.银行信用卡账单明细;6.全国12315平台举报单及附件;7.案件来源登记表;8.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9.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0.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11.询问笔录;12.商品截图及订单截图2张;13.情况说明;1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截图;15.不予立案审批表;16.全国12315平台反馈信息记录等。

本机关认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本案中,被申请人于2024年8月27日收到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的投诉举报事项,申请人认为被投诉举报人销售的车膜涉嫌虚假宣传,要求依法查处。2024年9月5日,被申请人经核查后认为被投诉举报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鉴于其无刻意隐瞒的主观意图,属于首次违法、后果轻微,且主动整改,经批准决定不予立案。2024年9月6日,被申请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其已履行职责,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投诉举报昆山市花桥镇某汽车用品店销售的车膜涉嫌虚假宣传案作出的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