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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彩票:昆山市2023年下半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综合大检查暨农民工实名制专项检查的通报

时间: 2023-12-19 11:27 来源: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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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镇建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局于20231030日至116日组织开展了昆山市2023年下半年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综合大检查暨农民工实名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综合检查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由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成6个检查小组抽查。共抽查在建工程74个,涉及施工企业73家,监理企业53家。共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15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其中17个项目有17个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调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受检项目参建各方市场行为和实名制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建设程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更加重视内部管理,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不断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及实名制方面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仍有个别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到岗履职及存在考勤时间不足的情况。

2.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设:个别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制度、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缺失,或未上墙公示。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人工费用拨付金额及拨付周期。

3.项目标牌设置:个别项目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缺失。

4.农民工实名制执行情况:部分项目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现场抽查农民工存在多日未考勤现象,个别项目未见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流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农民工实名制资料存在代签字现象。

5.银行代发制度:检查项目均按照《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实名制登记、开设工资专户,个别项目实名制系统未见银行代发流水;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汇款。

6.施工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制度: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工作,特别是专业分包合同。

(二)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1.质量行为:部分项目现场规范、图集配备不全;现场施工方案制定不完整或指导性不强;设计交底针对性不强。

2.质保资料:部分项目工序资料不同步、不规范、不齐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针对性不强;相关混凝土交接单、混凝土质量证明书未见;原材料已进场使用未能提供检测报告。

3.实体质量:部分项目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孔洞等缺陷;个别项目石材幕墙横梁两端焊接与设计要求不符;个别项目局部砌墙高度超过4米未设置腰梁;个别项目地库局部存在渗漏现象。

(三)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安全管理资料:部分项目个别工人未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记录,未申领苏安码;未见领导带班检查记录,也未严格按标准开展安全检查;个别项目安全日志未按要求填写。

2.文明施工:部分项目局部物料堆放不整齐;个别项目未实行封闭围挡。

3.临边防护:部分项目预留洞口、采光井、楼梯等部位临边防护不到位。

4.脚手架搭设:部分项目盘扣脚手架未按方案要求设置连墙件;个别项目落地脚手架局部立杆缺失。

5.模板工程:部分项目模板支撑立杆未落地;个别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内容不完整,模板工程验收记录不齐全。

6.临时用电:部分项目施工用电保护零线未接,开关箱一箱多用;生活区个别宿舍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7.机械设备:钢筋加工区无防护棚;圆盘锯缺防护罩。

8.高处作业:部分项目预留洞口防护不严密;个别项目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悬挂安全带。

9.消防安全:部分项目个别楼栋未接通消防水源;个别项目生活区消防通道不畅。

10.扬尘管控:部分项目未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个别项目现场未设置冲洗台。

(四)工程监理方面

1.监理资料:部分项目监理规划内容不完整;监理细则未按规定编制且有缺失;召开监理会议不严谨,议定事项未经各方确认;个别项目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未审核;监理日志记录内容简单,不能全面反映现场监理工作;个别项目原材料监理平行检验记录缺失;现场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未有效闭合;工序质量验收资料不完整。

2.现场管理:部分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审查不重视,未审查或缺少相关资料;危大清单编制有遗漏,方案与细则未编制;施工过程中监理未按规定进行旁站,记录内容简单或流于形式;现场材料把控不严,送检不及时或缺少平行检验;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部分在岗人员考勤不到位。

三、行业处理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和各企业签订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结合本次检查中在建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综合评价,决定通报下列项目和施工单位,并对相关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1.项目名称:1#厂房及办公、2#厂房、3#厂房、门卫、消防泵房水池、非机动车棚(昆山高新区)

建设单位:昆山和博芯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北时代天宇钢构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并审核基坑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2.项目名称:昆山太平洋大厦(昆山开发区)

建设单位:江苏嘉悦商贸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荣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20台吊篮安全锁标定日期为20221027日,有效期1年已过,现场仍在使用,违反《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2017)第15.2.7条第l款;现场未设置冲洗台、北侧未设置封闭围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3.项目名称:开发区同丰路北侧、樾河路东侧地块项目二标段(1#-11#住宅、S1#商业等)(昆山开发区)

建设单位:昆山市悦城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康隆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名架子工未持有效证件,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第二十五条;参建各方未按《365体育彩票:切实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昆住建[2020]369号)文件规定及时对达到龄期的混凝土进行回弹检测。

4.项目名称:5#厂房(周市镇)

建设单位:昆山天和包装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仝发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项目管理机构未建立健全,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脱岗,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落地脚手架局部立杆缺失,门洞口加固措施不到位,斜拉杆缺少,悬挑脚手架首层硬质隔离未设置,连墙件缺少,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2条、第6.5条。

5.项目名称:周市镇华杨南路东侧、茂源路北侧住宅用房项目幕墙工程(周市镇)

建设单位:昆山蔚城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常熟市华丽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一层铝合金柱脚套芯采用U型钢套芯与设计要求不符,部分埋板偏位较大,未经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符合《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24-2011)第3.2.6条;实名制管理台账未健全,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民工用工未录入系统,标牌及管理制度未健全,未编制考勤表、花名册、工人工资清单,农民工工资专户尚未开设,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

6.项目名称:1#厂房及办公、2#厂房及地下车库(巴城镇)

建设单位:光华睿恒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光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厂房一层角柱未按设计要求涂刷保温膏料,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7条;生活区个别宿舍存在使用220V电压及大功率电器现象,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第10.1.3条。

7.项目名称: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沿沪大道西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S2#S5-1#S6#-S13#S15#S16#等(花桥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苏州骏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S2屋面北立面广告位置处吊篮悬挂机构安装与论证方案严重不符(异形吊篮),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8.项目名称:24#25#26#27#厂房(千灯镇)

建设单位:江苏艺迪超纤革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振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部分围挡拆除,与生产车间相通,文明施工不到位,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第3.0.8条;抽查26#厂房顶层电梯洞口无防护,楼梯边防护栏杆缺失,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第4.2条。

9.项目名称:13#14#厂房(千灯镇)

建设单位:昆山森华化工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中任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抽查14#厂房脚手架开洞口处未按方案施工,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6条;内操作架局部防护栏杆缺失扫地杆缺失,违反《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第8.2条。

10.项目名称:天润尚院A地块三期1#-1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周庄镇)

建设单位:昆山川水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施工现场主干道路积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科顺聚氨脂防水涂料未检测已使用,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九条。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市场行为,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1.坚决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彩票: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着力以建筑施工领域的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2.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提升我市建筑工地内外部环境整治水平,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措施,全力压降工地扬尘、污水、噪音、泥浆等污染排放,持续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工人作业条件,积极落实《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3.迅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企业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4.严格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做到项目管理人员、农民工考勤全覆盖,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等相关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建筑工程转包、挂靠与违法分包行为的甄别,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开展建筑工程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核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参与方合法权益。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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