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41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0006152 |
许小毛、 周胜宝 |
房屋所有权 |
|
昆山市陈墓镇联湖村88号 |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