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下列权利人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房屋建设年代等情况经村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确认审核
通过,现依法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现将拟办情况公示如下。有异议者,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反映,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
按公示情况予以登记。
(2024)第73号
申请人(权利人) |
时正林 |
建房时是否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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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昆山市陆家镇 |
户集体经济组织人口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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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 |
姓名 |
张巧凤 |
时盈彬 |
时文元 |
黄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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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41 |
20 |
68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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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妻子 |
儿子 |
父亲 |
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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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动产坐落 |
昆山市陆家镇杏花北苑93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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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来源 |
自建 |
有几处宅基地 |
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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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相关报批手续 |
宅基地批准手续 |
建房批准手续 |
翻改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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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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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房时间 |
2002年 |
翻改建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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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审批 (或登记)面积 |
193.8平方米 |
宗地面积 |
193.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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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房审批 (或登记)面积 |
-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
229.67平方米 |
联系电话:57876011 联系人:邹勇
联系电话:50116913 联系人:不动产登记中心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