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符合注销条件的苏EML093等51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市各区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按规定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0日
根据《苏州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对符合注销条件的苏EML093等51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市各区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按规定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