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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622/2024-00085
科教文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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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彩票:印发昆山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昆政办发〔2024〕59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彩票:印发昆山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 2024-08-15 10:2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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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昆山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65体育直播_365体育彩票-竞猜网投办公室     

2024815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苏州市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要求,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彩票: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 康工作方针,围绕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持续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中医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昆山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示范作出更大贡献。

二、行动目标

持续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成效,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体系。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治理高效、覆盖市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依托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在苏州的有利条件,加快补齐诊疗水平、科研能力、高层次研究型人才、中医药研发创新、产业发展方面的短板,全面带动提升昆山中医诊疗能力,培育一批在全省、苏州市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及中药名企。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系建设,建设中医药创新服务高地。

1. 优化全市中医医疗资源布局。积极支持市中医院成为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全力推进昆山市中医医院、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建设。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馆(中医阁)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责任部门:各区镇,市卫健委)

2. 推动中医药事业培优强基。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和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核心指标的监测和督导,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加强运营效率,推进市中医院在国家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争先进位。发挥市中医院省级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的先行先试作用,深化中医医共体建设,支持市中医院通过管理输出、专科联盟、技术推广等方式引导优质中医资源下沉,提升基层中医综合服务水平。到2026年,争取新增五级中医馆23家,四级中医馆45家。(责任部门:各区镇,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 健全中西医协同发展诊疗体系。完善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在全市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查房和多学科诊疗,加大对中西医结合工作绩效考核力度,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创建。到2026年,争取培育12个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登峰计划。

4. 强化中医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的引进力度,依托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等传承工作室,弘扬中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名中医;遴选建立中医药人才库,不断完善与落实激励保障政策,加快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利用昆山高层次医学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每年引进优秀中医药类博士。到2026年,力争培育江苏省名中医12名,苏州市名中医23名,市级中青年中医优才20名;基层名老中医传承人10名,基层中医骨干人才20西学中骨干人才20(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5. 均衡中医护理资源配置。构建多层级、专科化、社会化、广覆盖的中医护理人才培养模式,遴选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带动学科发展。培养中西医结合专科护士,满足中医护理专业化发展需求。加强一定数量的中医护理专项技术人才、社区基层中医护理人才、中医健康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增加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领域中医护理服务供给,提高中医护理服务的可及性,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中医护理服务。(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专科建设,启动中医名科攀峰计划。

6. 打造优势特色专科集群。贯彻落实《苏州市临床专科攀峰筑原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昆山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优势专科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际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推动脾胃、妇科、骨伤、重症等中医优势特色专科进入省内前列;骨干专科引进引领性专科团队,促进诊疗能力提质升级。办好办优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加强中医重点专科遴选与培育。到2026年,争取创成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810个。(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7. 提升中医药危重症救治能力。以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为契机,发挥中医药在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临床救治中的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重症治疗参与率,提升综合救治效果。组建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四)加强挖掘转化,打造中医药守正创新新样板。

8. 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新发展。依托市中医院国家级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建设单位),全面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推广推拿、针灸等特色鲜明、疗效显著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青少年近视、康复等中医适宜技术,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每年举办昆山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23期,推广中医特色疗法,满足区域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9. 推动学术流派传承交流。依托吴门医派研究院娄江医学研究所,组织编纂娄江医学系列丛书。加强市中医院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创建岐黄学者昆山工作室。继续开展郑氏妇科、闵氏伤科学派及其他散落支流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整理和传承研究,切实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到2026年,形成12个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评价好的优势病种诊疗方案。(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委编办)

10. 提升科技团队创新能力。依托江苏省中医临床研究院昆山分院,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紧密合作,争取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重大专项等落户。高质量开展在研高层次项目,深入挖掘、培育新的科技创新点。创建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遴选一批具有娄江医派特色的中药协定处方,推动自制中药制剂二次开发。到2026年,力争有23个自制制剂备案成功并促进成果转化。(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管理体系,实施中医药综合改革工程。

11. 促进中医药综合发展政策落地。通过加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对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的中医病种,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将具有中医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推动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丰富扩展中医特色治疗病种分值结算范围,大力推广中医日间治疗病种、中医基层病种分值结算模式。深入做好中药制剂在区域医疗机构内调剂使用工作,加大对符合调剂规定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12. 打造中医药智慧服务应用场景。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举措,加强智慧中医院、互联网中医院、中医药培训和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等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和智慧医疗。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完善中医药综合统计平台建设,推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馆信息化平台规范接入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数字便民惠民应用场景。(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卫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拟增挂中医药管理局,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和推动解决中医药振兴发展重要问题;各区镇和项目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将重大工程实施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落地落实,确保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区镇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依法依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内控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对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特别是重大工程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依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 昆山市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主要指标

2. 昆山市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昆山市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6

目标

性质

1

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

12

预期性

2

创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12

预期性

3

创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

 810

预期性

4

培育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

12

预期性

5

培育江苏省名中医

12

预期性

6

培育苏州市名中医

23

预期性

7

培养市级中医药临床优秀人才

20

预期性

8

培养基层中医骨干人才

20

预期性

9

创建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1

预期性

10

新增五级中医馆

23

预期性

11

新增四级中医馆

45

预期性

1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

100%

约束性

13

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阁

100%

约束性

14

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评价好的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12

预期性

15

备案自制中药制剂

  23

预期性


附件2

昆山市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为牵头部门

1

建设中医药创新服务高地

1.1 优化全市中医医疗资源布局

1.1.1 争创中国中医科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1.1.2 推进昆山市中医医院、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建设;

1.1.3 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馆(中医阁)全覆盖。

市卫健委*各区镇

1.2 推动中医药事业培优强基

1.2.1 推进市中医院在国家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争先进位;

1.2.2 深化中医医共体建设,引导优质中医资源下沉;

1.2.3 新增五级中医馆2-3家,四级中医馆4-5家。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区镇

1.3 健全中西医协同发展诊疗体系

1.3.1 完善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

1.3.2 加大对中西医结合工作绩效考核力度;

1.3.3 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

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

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登峰计划

2.1 强化中医人才梯队建设

2.1.1 加大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的引进力度,

2.1.2 依托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等传承工作室,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名中医;

2.1.3 遴选建立中医药人才库,完善与落实激励保障政策;

2.1.4 加快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2.1.5 培育江苏省名中医1-2名,苏州市名中医2-3名,市级中青年中医优才20名;基层名老中医传承人10名,基层中医骨干人才20名,西学中骨干人才20名。

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2 均衡中医护理资源配置

2.2.1 构建多层次、专科化、社会化、广覆盖的中医护理人才培养模式;

2.2.2 遴选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中西医结合专科护士;

2.2.3 增加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领域中医护理服务供给。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序号

重点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科室

3

启动中医名科攀峰计划

3.1 打造优势特色专科集群

3.1.1 推动脾胃、妇科、骨伤、重症等中医优势特色专科进入省内前列;

3.1.2 促进骨干专科诊疗能力提质升级;

3.1.3 办好办优中医优势专科专病;

3.1.4 加强中医重点专科遴选与培育。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2 提升中医药危重症救治能力

3.2.1 发挥中医药在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临床救治中的特色和优势;

3.2.2 提高中医药危重症治疗参与率;

3.2.3 组建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

市卫健委*

4

打造中医药守正创新新样板

4.1 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新发展

4.1.1 依托市中医院国家级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建设单位),全面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

4.1.2 开展青少年近视、康复等中医适宜技术,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4.1.3 每年举办昆山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2-3期。

市卫健委*

4.2 推动学术流派传承交流

4.2.1 组织编纂娄江医学系列丛书;

4.2.2 加强市中医院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4.2.3 形成12个中医特色鲜明、临床疗效评价好的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市卫健委*、市委编办

4.3 提升科技团队创新能力

4.3.1 高质量开展在研高层次项目;

4.3.2 创建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3.3 动自制中药制剂二次开发,促进成果转化。

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5

实施中医药综合改革工程

5.1 促进中医药综合发展政策落地

5.1.1 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5.1.2 推动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5.1.3 做好中药制剂在区域医疗机构内调剂使用工作。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5.2 打造中医药智慧服务应用场景

5.2.1 积极推进中医药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5.2.2 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

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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