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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622/2023-00061
劳动、人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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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彩票:印发《昆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昆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昆政办发〔2023〕40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彩票:印发《昆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昆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时间: 2023-05-09 16:4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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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昆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已经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体育直播_365体育彩票-竞猜网投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贯彻中央、省、苏州市365体育彩票: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的决策部署,落实《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推进昆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昆山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积蓄动能,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手册》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让广大儿童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昆山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聚焦“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层面,着力实施14个友好行动,落实40项具体任务,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全面推动昆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一)推进社会政策友好,构建优化制度体系
1. 儿童政策支撑行动
(1)编制儿童友好城市战略规划(2021—2035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食品、药品、社会福利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专项规划。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制定出台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残疾儿童福利保障等政策,完善昆山儿童权利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残联
(2)开展昆山市儿童友好相关规划研究工作。牵头开展儿童友好城市、社区等建设规划研究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365体育彩票:儿童友好相关设施建设标准,细化设计指引。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
(3)建立并完善儿童发展监测数据库共享平台。完善与儿童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市和各有关部门常规统计。制定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有关儿童发展领域的数据库,每年度收集整理并统计分析监测数据,为规划实施发挥实时监测预警作用,满足儿童发展科研和管理工作等多方面需求。对照儿童友好指标目标,定期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评估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参与单位:市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残联
2. 儿童实践参与行动
(4)拓展儿童社会参与途径。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将儿童参与纳入政府和部门有关儿童事务的决策过程,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听取儿童意见。培育以儿童为主体的议事组织,成立儿童议事会,建立儿童观察员队伍,保障儿童在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生活中能自由、平等地发表意见。
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社会委、市政协社事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镇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儿童广泛开展儿童友好城市LOGO、绘画等征集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形式,为儿童全领域全方位参与搭建平台,不断提升儿童参与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旅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各区镇
(二)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满足成长发展需要
3. 教育发展行动
(6)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以苏州市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抓手,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力争2023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0个,全市可供托位数不少于6270个。到2025年全市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不少于20家,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家,积极创建省普惠托育机构,培育社区托育示范点建设。全市幼儿园在解决3—6岁学龄前儿童入学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应开设托班,满足家长的入托需求。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镇
(7)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组织各中小学研训员开展教学调研,全方位、立体化对学校“双减”落实及课堂教学质量情况进行及时诊断和指导。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平台的应用,大力推广艺术、体育、科技等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区镇
(8)开设青少年暑托班。缓解双职工家庭未成年子女暑期“看护难”问题,同时为青少年提供思想引领、法治宣传、安全自护、心理健康、体育运动、手工制作等陪伴服务,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验和感悟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牵头单位:团市委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区镇
4. 儿童健康保健行动
(9)全方位综合防控儿童近视。持续开展义务制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扎实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达到98%以上。完善0—3岁儿童健康体检眼健康档案,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作用,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镇
(10)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为0—36月儿童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中医药保健覆盖率逐年提高,至2025年覆盖率不低于80%。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各区镇
(11)儿童心理健康发展项目。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各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加快专职心理教师配置,健全专兼职心理教师培训体系,力争100%学校心理辅导室建成苏州市合格心理辅导室,“一校一师”专职心理教师配备率逐年提高。依托高校资源,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每年监测学生5万名以上。针对升学焦虑、网络成瘾、遭遇性侵或校园欺凌以及其他处境不利的儿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援助和常态化心理疏导。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建设率达到100%。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5. 儿童成长关爱行动
(12)建设儿童“关爱之家”(未保工作站)。至2023年底区镇儿童“关爱之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100%,实现“有活动场地、有队伍运营、有经费保障、有服务开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各区镇
(13)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精品项目。围绕未成年人的主体价值,聚焦未成年人群体独特性,通过实施“童享—鹿童向未来社会体验项目”、“童镜—鹿童剧场镜像共情项目”、“童在—鹿屋焕彩空间发展计划”3个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精品项目,在“理念、组织、方法、技术”四个维度持续输出专业服务,不断促成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共识,向全社会倡导先进儿童教育成长观念,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实践儿童优先的理念。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各区镇
(14)打造新时代儿童“幸福港湾”实践项目。至2025年,全市所有区镇各落地一个儿童类服务项目,打造一个服务少年儿童的实践基地。
牵头单位:市妇联
参与单位:各区镇
(三)推进权利保障友好,完善公益普惠福利体系
6. 儿童福利提升行动
(15)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引进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质量,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大人才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现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99%以上。
牵头单位:市残联
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16)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采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法,做好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达到100%。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机构养育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拓宽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困境儿童保障标准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各区镇
7. 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行动
(17)建设专职儿童工作者队伍。加强包括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未保社工等在内的专职儿童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儿童主任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开展儿童主任实务技能大赛,评选年度最美儿童主任。依托“未保督导平台”,针对未保专职社工持续开展专业督导,持续提升未保社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各区镇
(18)建设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培育发展儿童社会工作者组织,壮大儿童专业社工队伍力量。至2023年每个区镇至少发展1家专业儿童社工组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儿童提供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情绪识别和管理、抗逆力小组、人际交往技能提升等专业社工服务,并形成专业化的儿童服务项目或品牌。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四)推进成长空间友好,提升改造城市空间
8.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行动
(19)开展儿童友好出行试点推广。提供安全的步行与非机动车空间,提供符合儿童需求的道路设施和植物配置,适度考虑提供儿童友好的出行活动空间及年满12周岁儿童适用的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系统。对儿童聚集场所周边交通设施、标志标线、人行横道、隔离设施等进行适儿化改造。2023年底,昆山市内试点1处儿童出行示范区,优化儿童上下学路径。2023年底,全市建成儿童友好道路不少于5处,2025年底,全市建成儿童友好道路不少于10处。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区镇
(20)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农村)试点推广。优化配置、整合统筹社区室内外儿童公共空间,以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服务为儿童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2023年,全市建成3个苏州市级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2025年底,建成5个苏州市级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2025年底,每个区镇至少建成1个以上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妇联,各区镇
(21)开展儿童友好示范区镇试点推广。充分挖掘辖区资源优势,以空间友好、安全出行、共建共享等内容,因地制宜打造儿童友好示范区镇。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不少于1处儿童友好示范区镇。
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各区镇
(22)开展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推广。优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建筑、设施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设置,进一步优化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口交通组织,强化“校家警”护学保畅模式,实现科学快速疏导,确保交通畅通有序。强化校车安全管理,通过统筹公交运力、优化调整线路等做好公交配套,启用学校地下快速接送系统,全力保障学生安全出行。建成10所儿童友好示范学校。2023年至少开通10条服务学生出行的定制公交,2025年底至少开通20条服务学生出行的定制公交。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发集团
(23)开展儿童友好医院试点推广。结合儿童空间感知特征和需求,营造安全、趣味、舒适的就医环境,因地制宜为患儿、家长、医护人员和志愿者提供成长支持。至2025年底,改造或新建儿童友好医院1个,对条件成熟的基层医疗服务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区镇
(24)开展儿童友好场馆试点推广。优化儿童场馆空间环境。到2023年底,全市推动创建1个儿童友好科普场馆,遴选3个儿童友好图书馆试点。到2025年底,创建4个儿童友好图书馆,10个儿童友好阅读新空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旅局、市科协
参与单位:各区镇
(25)开展儿童友好公园试点推广。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心特点,因地制宜设置亲近大自然、启发创造性的儿童游戏空间和游乐设施,安全提示语、指示牌色彩明亮、充满童趣,选用材质绿色安全。到2025年打造1个儿童友好示范公园,5个儿童友好公园(口袋公园)。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参与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区镇
(26)开展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提档升级。在车站、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景区、大型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置母乳哺育室并及时更新维护相关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各区镇
(27)推进美丽昆山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效能,为儿童构筑绿色生态屏障。2022年度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85.7%、90%,PM2.5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庭院美化行动,持续扮靓庭院环境。
牵头单位:昆山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参与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各区镇
(五)推进发展环境友好,营造健康成长氛围
9. 精神文化引领行动
(28)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依托全市所有学校、各级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和乡村复兴少年宫等载体,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等,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定期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红色教育,组织学习参观昆山革命教育实践基地,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情怀,打好人生精神底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29)开展儿童友好阅读推广活动。依托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开展以儿童为服务对象,以亲子阅读、手工制作、研学游体验、社会实践、讲座、展览为手段的各类阅读推广实践活动,激发儿童阅读兴趣,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儿童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旅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各区镇
(30)推进儿童公益慈善教育。通过“建筑修缮、景观美化、界面重塑、服务引入”的方式,打造“15分钟慈善生活圈”儿童友好特色区域。探索建立慈善文化培育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主题学习和实践活动,让儿童进一步了解慈善文化,参与慈善行动,培养儿童慈善意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残联
10.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行动
(31)深化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强化家校联系沟通,常态化做好全员家访工作,全面推广“鹿城心呼吸”家庭教育线上课程,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协调多部门共同研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体系,培育家庭教育优秀讲师队伍。打造“家庭教育沉浸式体验基地”。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等场所和平台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推进“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提质扩面。发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团市委
(32)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选树一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健康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深化家风引领可视化行动,通过阵地打造、组织培育、项目引导,进一步推进好家风促党风、带政风、正社风,为儿童打造安全、便利、亲近自然的城市空间,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人文环境。
牵头单位:市妇联
参与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
11. 文化传承行动
(33)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儿童参与昆曲、苏绣(昆山刺绣)、竹刻、宣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鼓励非遗文化传承人与学校、社区、校外阵地结对共建。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区镇
12. 科学创新行动
(34)开科普宣传活动。依托“昆科苑”等场所,聚焦科技制作、产业前沿、生命科学等主题,打造科技木艺工作室等科普阵地,开展小核酸生物医药科普讲座、俊龙航模、昆山小院士等特色活动,助力“双减政策”实施。
牵头单位:市科协
参与单位:各区镇
(35)开展科技创新实践。积极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现代化教育模式,广泛开展各项科普实践和科技竞赛活动。常态化开设科学课堂,以科学小实验、主题授课、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帮助儿童提升科学素养,培养创新思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团市委、各区镇
13. 儿童安全发展行动
(36)完善儿童安全报警系统。加快推进全市智慧校园安防建设,实现校园哨兵建设全覆盖,初步建成“校园哨兵”综合管理平台,学校重点部位视频数据实现云存储,继续开展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等级认定工作,实现学校安防等级一级达标率100%,二级达标率30%,全面实现全市学校智慧安防和智慧管理的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7)加强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安全监管。将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纳入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及时发布抽查不合格信息,加大惩处力度,做到100%闭环处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校园安全督查。严格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4. 未成年人预防犯罪行动
(38)实施“法护‘童’行”普法宣传专项行动。加强儿童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市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努力培养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39)实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团队,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工作机制,畅通“绿色通道”,加大普法宣传。实现优先保护、尊重人格、保护隐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工作模式,并以保护与教育相结合,兼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双向保护,避免二次伤害,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与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40)加强刑事审判职能。加快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建设,实现功能一体化布局。严厉打击针对儿童的网络犯罪,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儿童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牵头单位:市人民法院
参与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多领域、多部门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序、高质量开展。各区镇成立领导小组,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儿童事业的财政预算,加大对儿童事业投入,财政部门要将儿童友好建设相关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经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促进儿童优先发展提供保障。
(三)强化监测评估。健全考评责任体系,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市民代表、儿童代表组成的监测评估小组,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项目,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模式,借助多形式宣传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广告宣传,把儿童友好理念向全社会推广,提高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感知度,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良好氛围。


昆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
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拟定规划、制定政策的过程中优先考虑儿童需求,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儿童需要,高质量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项目储备,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牵头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计划以及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推动落实学校、社区、医院、出行、场馆等领域建设指引。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友好理念,提高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抓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夯实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层基础。
市资源规划局
将儿童友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融入儿童友好理念,践行“1米高度看城市”,全面推进儿童成长空间品质提升。牵头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规划,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365体育彩票:儿童友好相关设施建设标准,细化设计指引。结合详细规划编制,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公共空间设计,在社区配备足量、优质、独立、便利的儿童活动场地。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
进一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落到实处,监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督促部门对照法律规要求履行职责。推动政府在儿童保护领域补齐发展短板、回应群众期待,动员人大代表力量,为儿童友好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市政协社会事业委
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深入调研,撰写议案提案,进一步发挥“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作用,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民主监督。
市委宣传部
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儿童发展目标、任务及成果,传播儿童友好的先进文化,营造有利于儿童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设,为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立体化宣传昆山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统筹指导做好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网上舆情监测预警与引导处置。发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营造儿童友好城市网上良好舆论氛围。
市委政法委
协调、督促政法各部门严格依法保护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市融媒体中心
宣传党和国家365体育彩票: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宣传儿童工作成就。为儿童提供365体育直播优秀的广播影视作品,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广播电视节目,并保持一定时长,严禁播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组织小记者、小主持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献计献策。
市人民法院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机制,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重新犯罪。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探望等民事案件。优先高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加强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困难帮扶等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统筹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推进落实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干预处置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履行代未成年人起诉职责。推动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市教育局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障全体儿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落实家长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配备和培训,开展儿童生命教育、性教育以及身心健康关爱活动。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
市公安局
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路面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等适儿化改造,营造儿童友好出行的环境。严惩侵害儿童的一切犯罪行为,加强校园内外的综合治理,打击惩治拐卖儿童、残害儿童犯罪行为,制止家庭暴力,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现象,努力预防和减少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
市民政局
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构建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逐步拓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由托底保障向权益保障、关爱服务和健康发展延伸,提升关爱保护质量。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标准化建设儿童“关爱之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培育发展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供给能力。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市司法局
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市财政局
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市人社局
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以及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指导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督和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工用人情况,尤其是涉及禁用童工、未成年人等规定。
市住建局
引导相关单位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中全面落实儿童友好理念。加强市政道路、绿地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为儿童创造适宜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督促指导各建设主体按照各类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指引等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各类儿童活动场所。推进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质量及覆盖率,加快生态城市建设进程。加强生态意识宣传,提高儿童爱绿护绿和生态文明意识。在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合理规划布局儿童活动空间,积极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口袋公园),督促指导园林、公园进行适儿化改造,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
市城管局
改善城市环境卫生,优化儿童生活环境。根据《公共卫生间建设管理规范》,合理设置公共场所男女厕位比例,根据家庭照护需求,增设第三卫生间。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配合做好儿童成长户外公益宣传,营造儿童友好社会氛围。
市交通运输局
优化提升校园及儿童集中区域公交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儿童优惠乘车政策,保障儿童公交出行安全。
水务局
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阳澄湖、傀儡湖等治理与保护工作。监管供水行业,保障饮水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创建365体育直播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改善未成年人生活环境。
市商务局
参与儿童友好街区、场馆(商场)试点推广,推动空间友好、安全出行、共建共享的儿童友好环境建设。
市文体广旅局
加强少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设儿童友好阅读新空间,丰富儿童文化服务供给。鼓励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设置母婴室、家庭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场馆开设儿童主题专场并提供专门服务。开展儿童友好场馆建设。
市卫健委
加强儿童健康保障,优化生育全程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扎实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完善0—3岁儿童健康体检眼健康档案。完善儿童就医环境,扩大儿童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关注儿童青少年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障碍,普及实用有效的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儿童青少年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实施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备案和监管;加强婴幼儿卫生保健和家庭科学育儿的业务指导。
市应急管理局
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增强未成年人防灾减灾和安全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救互救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
依法加强对生产领域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打击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方面的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受理质量投诉和举报,保护儿童权益。
市统计局
健全儿童发展监测统计制度和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儿童事业发展监测报告。
市医保局
统筹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各项政策落实工作,完善促进妇女生育的生育保险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重病儿童的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康复项目目录,加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与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
昆山生态环境局
积极防治各类环境污染,切实加强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为儿童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鼓励儿童参与。
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做好妇儿相关电子政务项目计划的下达和管理,依托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和政务大数据管理工作。

市总工会
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未成年子女提供假期托管等关爱服务,开展儿童关爱慰问活动,推动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
团市委
做好青少年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构建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畅通青少年参与表达渠道,组织少先队员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言献策。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实施青少年暑托班和“梦想改造+”实事项目。
市妇联
对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树立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宣传、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执委配合做好儿童保护工作。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关爱服务。联合民政等有关部门培育、扶植女性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工作。
市文联
加大儿童文化产品提供,鼓励、扶持健康向上的儿童歌曲、舞蹈、绘画、摄影等,推进儿童文艺作品创作。
市残联
会同市有关部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指导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监督工作。
市科协
面向儿童开展科普教育,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组织儿童科普教育活动,开展儿童友好科普场馆创建,促进儿童科技文化素质提高。
市关工委
发挥“五老”(老战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专家)优势,对青少年开展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针对少年儿童成长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市工商联
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民营企业职工及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为务工父母和留守子女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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