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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622/2023-00066
综合政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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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彩票:印发2023年昆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昆政办发〔2023〕50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彩票:印发2023年昆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3-05-24 11:0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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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昆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365体育直播_365体育彩票-竞猜网投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昆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固本强基、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持续推进,按照上级365体育彩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昆山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区镇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有关班次教学安排,发挥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全面落实上级法治建设部署要求。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路线图”和“施工图”,落实好昆山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昆山市贯彻落实<365体育彩票: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365体育彩票: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落地见效。认真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推动各区镇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三)强化法治政府督察工作。重点督察各区镇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苏州市、昆山市“一规划两方案”情况,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整改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行政诉讼“两降一升”工作开展情况等。(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实施《江苏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按照“一网通办”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一入口、两功能、三机制、四数据、五渠道、六支撑”等各项目标,持续推进改革进程,形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高效运行、精准服务、科学管理的智慧政府基本框架。构建“昆如意”智慧“元”服务体系,探索虚拟与实体虚实共生融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推动线上线下智慧大厅建设,推出交互式数字综合服务和沉浸式用户智能体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五)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苏州市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体系,不断深化“昆如意”营商服务品牌。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城市法治协作,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推进执法、司法合作协同。全面落实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前评估制度,建立完善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机制,及时制定并调整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六)打造现代政务服务样板。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总结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综窗”改革经验,推动“综窗”改革进一步向区镇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分中心延伸,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一窗受理”改革全覆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强化公共能力支撑,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和措施,积极推动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持续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净窗”、“春雷”专项行动,推动政务服务窗口廉洁从政。(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七)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速稳定发展。全面推动律师、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律所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推动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提高党政机关决策法治化水平。加速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打造昆山试验区法律服务产业园,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做大做强涉台法律服务品牌。探索境外法律服务中心、企业合规服务中心建设,搭建涉外法律服务网络,构建“全球1小时法律服务圈”。深化公证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成中型规模公证机构,拓展区块链公证技术应用领域,探索公证存证与行政确权、仲裁、调解、司法保护等工作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三、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八)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水平。开展合法性审查档案巡查,对各区镇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档案开展检查。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扩大专家协审覆盖面,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方审查机制。创新推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设,力争在全省率先建立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及动态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九)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化示范模板,实施决策事项全流程指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网上运行,强化决策序时进度把控,避免决策走过场、走形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十)提升公众参与实效。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决策目录,推动目录有序扩展,实现民生事项“应纳尽纳”“应纳优纳”。用好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平台,推动决策项目全流程网上流转。建立利害关系人、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城乡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十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反馈。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十二)推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全面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党政机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应当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杜绝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现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强化基层综合执法监督。严格落实《365体育彩票: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区镇综合执法赋权清单,持续深化区镇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现场执法规范指引,制定行政机关现场执法工作规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专项提升活动,大力推广千灯镇实施基层综合执法机构运行规范等创新经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城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执法部门、各区镇)
(十四)深化市镇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职能作用,开展执法大检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规范指导、预防纠错和监督保障作用。抓好《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贯彻落实,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决定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执法部门、各区镇)
(十五)加强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类问题”,深入查纠整改,实现常治长效。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抽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以及容易引发执法舆情的重点领域案卷进行评查,促进提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文体广旅局、昆山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十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用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实训基地,开展法律理论知识和执法业务实践课程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素养提升评价指标。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专项提升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强化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抓好执法队伍系统培训、实战练兵。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辅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禁执法辅助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指导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部门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活动,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素养和专业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城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执法部门、各区镇)
(十七)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行政许可流程简化、条件明确,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一刀切”等问题有效遏止。推进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打造跨领域跨部门执法“e企帮”新模式,着力解决涉企“多头执法”问题。探索企业行政合规治理,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领域试点推行企业行政合规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八)注重事前预防。严把准入关口,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从根本上控制增量风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关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推进老旧房屋、老旧管线、老旧装置设施更新改造。推动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加强物防技防。加快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配合推进数字安全城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提升安全水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结合落实“15条硬措施”,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全面推动整治再深化、再聚焦。(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十九)加强防灾救灾与应急处置。落实防灾救灾会商研判、应急力量前置、灾情统计评估、物资储备调用、基层防灾救灾等“五项机制”。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发布精准化、研判常态化、“叫应”扁平化、信息共享化。完善指挥调度体系,做到指挥集成化、任务清单化、保障制度化、运行规范化。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实施演练实战化、协同一体化、管理科学化、装备专业化。落实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三项准备”,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强化森林防灭火人防、物防、技防“三大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火源管控。(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十)强化安全意识。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月”、“5 ? 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举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起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安全学校线上线下和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培训,推动全社会提升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六、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二十一)建强非诉工作体系。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强化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等工作衔接,联合法院积极引导民事案件以非诉方式分流化解,协调推进诉源治理。积极推进省行政调解办法、行政调解职责清单落地实施,拓展行政调解组织覆盖,压实行政调解责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十二)深化调解能力建设。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指导金融行业、知识产权、商会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深化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建好用好人民调解实训基地,开展典型案例、优秀卷宗评选,组织等级评定,开展人民调解员骨干年度培训,提升实战能力。建设人民调解智能业务系统,提升人民调解服务群众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十三)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围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部署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项行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万名调解员进网格、进万家”,围绕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及时化解各种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对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纠纷,通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处置化解。(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挂牌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立案登记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以“数字赋能”推动“智慧司法”创新,加快昆山市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研发上线。(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十五)增强行政应诉工作实效。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完善行政应诉考核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深化一府两院、N个行政机关联合化解的“1+2+N”行政争议联动化解模式,推动诉源治理,压降行政诉讼案件量、败诉率。(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二十六)凝聚监督合力。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十七)完善行政执法投拆举报机制。健全完善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充分发挥群众“裁判员”作用。建立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情况,针对本领域内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专项督查整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十八)健全执法问责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二十九)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持续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底前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三十)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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